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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

川陕贵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宣传资料

来源:     阅读次数:14     发布时间:2016-12-16

什么是新农合跨省结报?

新农合跨省结报是指参合患者到外省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即可在医院办理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部分,应由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与患者参合地新农合省级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3省哪些市的参合患者可享受新农合跨省结报?

目前,仅限于3省试点市参合人员。四川省试点市有: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内江市、雅安市和攀枝花市;陕西省试点市有:咸阳市和宝鸡市;贵州省试点市有:遵义市、铜仁市和毕节市。

3省互认的新农合跨省联网结报试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四川省和陕西省互认医疗机构有: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元市中医医院。

四川省和贵州省互认医疗机构有:贵州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陕西省和贵州省互认医疗机构有:贵州省人民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

四川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照就医地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促销目录。报销方案有两种,一是邻近四川的省市,按照分级诊疗的相关要求,需转诊到陕西、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保底报销医疗总费用的15%;二是远离四川的省市,可直接到陕西、贵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不保底报销。

陕西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合患者在四川、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具体标准如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500元、5000元;补偿比分别为80%、60%、40%。

贵州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

大病医疗保险有何补偿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地区,参合人员在新农合普通补偿政策基础上,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标准(具体以统筹地公布方案为准)的部分,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再次给予报销。

新农合跨省结报患者入出院办理须知

患者属性

转院患者

普通患者

办理入院

1.患者提供转诊单(即转院证明)、参合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2.患者向医院缴纳一定费用的预付金。

1.患者参合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2.患者向医院缴纳一定费用的预付金。

出院结算

1.在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补偿报销,个人只需结清自身应付部分费用。

2.提供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提供户口簿)、参合证复印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政策咨询电话:四川  028873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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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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